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12-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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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费县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文件通知、重要工作推进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提高了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费县交警大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费县交警大队对政府信息公开未予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费县交警大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2019年,费县交警大队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法律、法规;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警务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路况提示、驾校考试、问题咨询与解答等;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在国家级报刊、电视台发稿(片)35条,省级报刊、电视台发稿(片)40条,利用“双微”、短信平台推送警示提示信息7.5万余条,通过媒体曝光事故32起、典型案例33起。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公安交管工作的特殊性,致使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有所欠缺。 2、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二)改进措施 1、组织专职人员加大对警务信息的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 2、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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