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01-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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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费县发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根据县发改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发改局联系(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县政府三楼发改局办公室;邮编:273400;电话:0539-522134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围绕全县发展改革工作以及社会关切的问题,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9年,县发改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无涉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事项,无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县发改局共更新文件通知信息13 条,重要工作推进信息 16 条。分别更新“社会信用体系”、“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活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四个栏目,共更新3条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体系 ”栏目,采用直接链接临沂信用网形式体现。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切实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发布公文时严格遵守文件的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发改局高度重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投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更新实效性有待提高。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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