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0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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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9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联系(地址:费县建设路189号四楼;邮编:273400;电话:0539-50217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定期维护和更新中心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坚持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预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在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92条,其中文件通知14条,重要工作推进17条,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答复情况7条,全域旅游信息5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县文旅中心高度重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投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相关政务信息更新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以规范化运作为抓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抓好主动公开,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费县旅游”板块的畅游费县、费县文化、乡村旅游等栏目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旅游咨询类信息11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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