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0-12-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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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行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效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身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调整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推进健全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确保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关于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互联网。公民可通过费县人民政府网和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号:fxxzspfwj)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查阅点。公民可直接到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4份,均已按程序予以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中,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所有信息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根据职责分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申请受理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看,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以规范化运作为抓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抓好主动公开,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切实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认真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依照“提出、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公开、归档”的基本程序进行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进行保密审查和准确性检查核实,并相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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