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1-01-27 作者: 点击数: | ||||||||||||||||||||||||||||||||||||||||||||||||||||||||||||||||||||||||
|
||||||||||||||||||||||||||||||||||||||||||||||||||||||||||||||||||||||||
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全文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费县规划展览馆北侧;邮编:273400;电话:0539-5796776)。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制定了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城乡规划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无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中心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及时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