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新生建籍、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 ||||||||||||||||||||||||
2023-09-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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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2022年费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方案》,现就2022-2023学年度新生建籍、学籍异动有关业务办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生建籍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新生建籍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校校长是新生建籍等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应对新生建籍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确保不产生新的问题学籍。 (二)数据准确,操作规范 一年级建籍时要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下载今年最新的小学新生入学导入模板,根据模板要求进行学生信息的录入,可利用今年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大数据信息,要保证信息的绝对准确性,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是否需要申请资助、是否残疾人等项目需要和其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一定要据实填写。模板填写完毕后要利用其提供的检查功能进行数据检查,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数据的上传。 二、学籍异动办理 (一)转学 1.各学校严格按照《2022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中关于严格招生入学资格和条件审查的要求,对于申请转学的,要落实首问负责制,严格审核学生家长申请转学所需材料(户口本、流入地房产证明、经商务工证明等),各学校要把好初审关,对于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不得敷衍推脱,确保不因解释不清、不因敷衍了事造成学生家长上访,影响教育的良好形象。 2.严格控制班额,不因转学造成大班额。凡超班额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一律不准接收学生转入,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转学申请。 3.学籍异动由转入方发起并上传佐证, 转出方看到转入申请后提交转出。特别是跨省转入,一定要上传佐证。否则转出学校不提交转出。 (二)休学与复学 1. 严格休学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住院病历和3个月以上服药用药单据及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县教体局基教科核准后准予休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休学。不准以休学名义变相留级,更不准私自留级,导致人籍不一致现象发生。 2.复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应在休学期满的一个月以内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学生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休学、复学审批表》上签署学校意见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复学申请。 (三)学籍信息修改 1.学籍注册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籍信息一致,不得随意使用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更不得随意更名。 2.学籍注册后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家长持户口簿原件(能体现出现用名和曾用名),公安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仅限更改身份证号或者姓名及身份证号同时申请修改的提供)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学籍信息修改申请表,留存证件复印件,并将证明材料上传学籍平台。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学籍业务限期办理制度。学校要依规、及时处理相关业务,确保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的学生在校就读,不得为不在校的学生空挂学籍。学籍异动业务受理后,要及时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特别是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要跟踪督办,对于转学不成功的要及时查明原因通知到学生家长,以便及时与对方省份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及时转接,不留后遗症。 2.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学期开始学校要对每个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平台同步至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学籍管理平台中学校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信息一致、实际在校生情况与全国系统一致、学籍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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