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 | ||||||||||||||||||||||||
2023-06-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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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临教函〔2023〕51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各初级中学、各小学推荐不少于2人。 各学校推荐人选要兼顾评选类别,避免过于集中。 四、实施步骤 (一)学校组织发动。7月底前,各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通过学生自荐、班级初选、学校评选、公示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县区评选推荐。8月初,各学校将推荐表报送至县教体局基教科。县教体局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并择优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推荐参评临沂市“美德少年”、山东省“美德少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鼓励各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选树结果公平公正,“美德少年”事迹真实可信、有代表性。杜绝选树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对发现未按规定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等渠道,及时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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