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关于开展费县2020年度“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 ||||||||||||||||||||||||
2020-05-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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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4号)、《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临沂市教育局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2020年度临沂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临教函〔2020〕2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教师队伍中的教书育人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树师德师风,育时代新人。 三、评选数量 本次共评选县级“最美教师”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 名,其中农村教师占比不低于60%;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省、市、县级“最美教师”(或提名奖)、“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认可。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报参选: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形式下发通知,明确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程序等,广泛宣传,发动教师踊跃报名参加评选活动。 2.校级评选推荐: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选树校级典型,各学校可开展校级评选活动,通过适宜方式组织评选一定数量的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然后再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县级评选人选。参加县级评选人选需经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公示时要连同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一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事迹材料的真实性。 3.县级评选表扬:由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评选,从中评选县级“最美教师”10名,“教书育人楷模 ”10名。从“最美教师”中择优推荐3人参加市级评选。教师节期间下发表扬决定,授予“最美教师”称号和“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其中对评选的“最美教师”,将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师德活动月期间组织“最美教师”事迹报告会,选树宣传典型,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1.参选人要完整填写“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1)一份,其中推荐表中个人事迹栏为500字左右,须有典型事例。另附字数3000以上个人事迹材料单独附页,一式2份,必须有典型事例且真实感人,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事迹材料要求用A4纸反正面打印,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右各2厘米;标题一律为“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个人事迹材料”,黑体二号;正文仿宋3号,行距25磅;候选人统一用第三人称“他或她,或该同志”代替,单位用“xx学校”代替,事迹材料不加盖单位公章,凡透漏个人信息的一律作废。 2.推荐表及个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励证书、新闻报道、信件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公示图片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要用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于5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局教师教育科,“推荐表”及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sdfxjsjy@126.com,过时不报按弃权处理。教师教育办联系电话0539-5682016,联系人:王江涛。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评选工作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严格推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推荐、评选、公示等程序,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要坚持基层导向,推选时注重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乡村一线教师倾斜。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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