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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09: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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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为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一、适用对象

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尤其是养老家政、餐饮外卖等民生关联度高的企业;重点稳产保供企业以及吸纳就业人员较多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等。

二、认定标准

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成立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中国银行费县支行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四、办理流程

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费县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开展资格审核。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中国银行费县支行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对未纳入名单的申请企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交由经办银行办理后续手续。

五、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科

咨询电话:0539—2110231

咨询单位:中国银行费县支行

咨询电话:0539-503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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