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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1-06-24 14: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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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哪些?

答:基本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为什么要参加失业保险?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及政策支持,如参保职工失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保障基本生活待遇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参保企业符合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条件时,可以按规定申领稳岗返还;企业在职职工符合参保缴费年限要求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3、参加工伤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答: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是广大职工应有的权益保障。工伤保险能够使工伤职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重伤的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够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4、单位新招录的职工如何办理社保增减员?

答:无需职工本人办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可通过单位所属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增员或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增减员手续。

5、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如何变更?

答:申请单位提供公安户籍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情况特殊的提供公证书一份,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可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其中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的,需经过实名认证并选择户籍地或就业地;在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参保登记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也可委托办理(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平台、自助服务系统、银行柜台、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或代扣的方式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

7、出国定居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8、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如何办理补缴?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必要材料。

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9、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企业在申报女职工退休时,必须提供明确的岗位确定依据,人社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职工档案核准退休。

10、企业职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龄规定?

答: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条件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规定?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12、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主要给予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参保人员死亡待遇政策,待国家统一政策出台后,我省将贯彻落实。

13、个人如何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居民可通过登陆临沂智慧人社APP、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保经办机构,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4、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户籍所在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15、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6、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答:参保人在到达60周岁或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可以通过当地人社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领取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17、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静默认证为主,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信息和当地公安、民政、卫健委及司法部门辖区内的有关数据进行共享对比,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休人员参与。

18、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9、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20、工亡职工可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答:职工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衔接?

答:参保人员直接向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提出归集申请,并提供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区(户籍地)名称,不再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具体信息由归集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归集地社保机构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手续后,判断参保人员是否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制度衔接联系函,两地协同办理后续衔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放弃延长缴费,同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归集地社保机构直接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22、省内多地参保,如何查询全省参保缴费情况?

答:省内参保人员可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进入个人服务界面,点击进入“社保医保”选项,就可以看到“全省社保通查”功能。进入“全省社保通查”模块后,选择参保地,即可查询60个月以内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等数据,切换不同的参保地,即可查询到不同参保地的参保缴费情况。同时,退休人员还可通 “退休待遇查询”功能,查询退休金的发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通过“职业年金账户查询”,查询职业的年金账户的基本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职业年金待遇查询”功能,查询职业年金的发放情况。在查询类功能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个人权益记录单、参保缴费证明、待遇领取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查询打印,极大的满足了参保个人的查询类需求。

23社会保障卡的功能?

答:社保卡有六大基本功能:(1)电子凭证功能,持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等人社业务。(2)信息记录凭证功能,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就业、参保、就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键信息。(3)查询功能,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12333电话咨询或其它渠道,持卡人可以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24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的渠道、流程?

答:(1)线下补换卡: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即时补换卡业务。(2)线上补换卡渠道可咨询各市12333(济南、枣庄、潍坊12345)服务电话。

25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答:参保人可以持身份证和社保卡(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26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业务?

答:可登陆省政府官方网站(搜索“社保卡挂失”),或通过社保卡服务网点等进行临时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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