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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公益就业倡议书——公岗促就业 你我共参与
发布时间:2022-04-13 16: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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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这是社会各界积极参加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时机,我们发出倡议:

争做公益就业倡导者。公益就业,幸福相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参与公益就业是反哺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全县广大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公益就业的行列中,倡导多设置公益性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提供力所能及的文化氛围、物资保障、就业援助等,用实实在在的行动送去实实在在的关爱,为助力全县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争做公益就业传播者。广泛开展“公益就业 幸福费县”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了解公益就业内容,参加公益就业活动,并对积极参与公益就业行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加强正面宣传。希望大家积极传播“公益就业 幸福费县”理念,争做“公益就业 幸福费县”行动代言人,积极转发“公益就业 幸福费县”信息,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公益就业,人人支持公益就业,人人宣传公益就业”的良好氛围。

争做公益就业践行者。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优先聘用就业困难群众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鼓励全县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援助服务。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要积极奉献爱心,采取“设立公益岗”、“捐助公益岗”、“援建公益岗驿站”、“关爱公益岗人员”等方式参与公益就业。国有集体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应在乡镇、村居建立生产基地,带动就业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务工就业,不断提升就业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公益就业人员应“自强、诚信、感恩”,用勤劳双手和辛勤汗水践行公益就业上岗承诺,自强自立实现稳定就业,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积水成渊、积善成德。让我们共同行动,为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费县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建设“活力之城 幸福费县”贡献公益就业力量。

捐(援)助热线:县人社局就业指导科 0539-2110255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财政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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