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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行防疫政策调整2021年9月18日
发布时间:2021-09-18 14:4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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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开我省政策

一般情况下,非必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和有本土疫情扩散风险的地级市。

(二)进入我省政策

1.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鲁。

2.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4.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5.对来自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鲁返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对来自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鲁返鲁人员,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6.对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布风险等级的,以及经研判认为疫情可能扩散的毗邻地区的,参照中风险地区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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