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中秋节、“十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2021-09-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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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工作组(专班): 中秋节、“十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指挥部调 度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假期期间全 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现就统筹做好中秋节、“十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发生聚集性疫情,全市“外防输入”形 势持续严峻,尤其是中秋节、“十一”假期期间,人员外出流动 频繁,人员聚集风险大,各县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中 秋节、“十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 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扛稳扛牢防疫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二、切实抓紧疫情防控 一是做好重点地区来人摸排检测。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力量,全面开展自主摸排,结合信息推 送,切实做好国内重点地区来人尤其是福建、云南等重点地区来 人的摸排检测和健康管理,杜绝漏管失控风险。各部门、单位要 积极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自主摸排,及时发现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危险接触史人员,并按规定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范落实后续检测和管理措施。 二是严防人群聚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9月7日新闻发布会要求,假日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尤其是要加强假期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和景点疫情防控督导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确保人员不聚集,风险可追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提倡非必要不离临,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是抓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指办 发〔2021〕189号)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实施“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屏障”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坚持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量不削减,工作警惕性不放松,工作要求不降低。要严格防范疫情外部输入,继续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要求,做好进口货物检测消毒。要加强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假期疫情防控隐患,对医疗机构、养老院、社会福利中心、交通场站、校外培训机构等关键部位严格督促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药店的监测预警作用,严防疫情蔓延。各县区、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方案预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防控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三、统筹安排放假期间工作 一要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衔接好上级政策与工作实际,加快推进第二剂次接种工作进度,确保9月20日和9月底目标完成进度不受假期影响。二要做好“应检尽检”。要安排专人盯紧 “应检尽检”系统,及时维护“应检尽检”基础人员数据库,发 现并督促未检人员按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所有人员按规定频次完成检测并上传检测结果,不漏一人,不得因放假影响相应同期的检测率。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 各级指挥部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值班带班、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全天在岗带班,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流程,保证24小时在岗,保持电话传真畅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离岗或将电话呼叫转移等现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和报送要求及时报送,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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