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石井镇莲花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 ||||||||||||||||||||||||
2021-08-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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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井镇莲花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费政字〔2021〕57号 石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莲花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石政报〔202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费县石井镇莲花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充分对接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费县石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井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通过明确村庄分类、优化村庄布局与产业结构,将莲花庄村打造成为石井镇东南部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田园风光型村庄。 三、《规划》符合石井镇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客观实际,可实施性强,你镇要督促指导莲花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该《规划》,确保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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