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1-05-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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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1〕3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8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19-209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1.2019-209号宗地位于上冶镇民义庄村,东至民义庄村土地,南至民义庄村土地,西至民义庄村土地,北至民义庄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7814平方米, 按规划出让面积78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168.78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17.59万元,出让土地总价格为186.37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186.37万元。 2.2019-805宗地位于胡阳镇新阳社区,东至新阳社区土地,南至新阳社区土地,西至新阳社区土地,北至新阳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27628平方米, 按规划出让面积276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472.44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62.71万元,出让土地总价格为535.15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535.15万元。 3.2021-S003号宗地位于文砚路西段北侧,东至费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用地,南至文砚路,西至沂景路,北至幸福路。征收土地总面积27425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274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8,出让年限7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18512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18512万元。 具体出让活动请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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