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方案的批复 | ||||||||||||||||||||||||
2021-06-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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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方案的批复 费政字〔2021〕44号 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你局《关于调整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方案的请示》(费工信字〔2021〕2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批准你局拟定的错峰生产方案,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在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期间(6月11 日至6 月30日)压减50%生产负荷,维持一条生产线运行。请你局做好错峰生产期间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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