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费城街道三和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用地的批复 | ||||||||||||||||||||||||
2021-06-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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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费城街道三和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用地的批复 费政字〔2021〕4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费城街道三和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用地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1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同意费城街道三和村民委员会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费县费城街道新石沟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768号)批准的建新区农转用土地14658平方米,用于费城街道三和社区B区项目建设;同意薛庄镇昊岩村民委员会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费县朱田镇龙凤山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531号)批准的建新区农转用土地4198平方米,用于薛庄镇昊岩村高阳幸福园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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