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费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2021-04-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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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费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2 号)要求,为加强全县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费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认证认可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协调、共同实施、权威公信、联合共治的质量认证体系;统筹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成员单位工作联动,落实任务分工,推动我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谭成亮 县政府副县长 李福金 县国有林场总场党委书记 副召集人:朱艳龙 县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胡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张富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四级高级主办 成 员:王召义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赵文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谭相民县科技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张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侯利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秀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姜良勇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张霞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鹏 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士森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警长 李婧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公路工程处党支部书记 史国栋 县贸促会副会长 张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三、议事规则 (一)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侯利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二)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组织,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政府报告。部署工作开展、调度有关情况等,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印发。 四、工作要求 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我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和调度汇总,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指导各乡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协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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