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0-05-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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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0〕14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迎接“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组织开展“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以“十三五”全国公路工作考评为契机,着力改善公路基础设施,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整治干线公路路域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公路治理新机制,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公路交通支撑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5月—10月底,突出攻坚重点,统筹协调推进,通过开展该活动,全力抓好公路基础设施整治、公路服务设施建设、通行秩序整治、公路安全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路侧绿化美化,坚决做到标准要求、推进措施、亮点打造、成果巩固“四个到位”,全力实现公路硬件设施、管理服务能力、品质形象“三个提升”,打造“畅安舒美”的费县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标本兼治、量质同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同步提升,存量和增量同步优化。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紧紧围绕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公路基础设施提升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协调推进。 四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结合费县红色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等优势,突出亮点,打造G327国道、S231省道等特色示范路段,展示费县形象。 四、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提升公路服务品质 1.提升通行能力。加强公路基础设施整治,坚持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科学决策,精准养护,强化日常养护巡查,加大路面保洁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路面和桥梁病(损)害;加大预防性养护,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比重不低于5%;加快养护标准化建设,推广四新成果应用,提升日常养护和路面保洁水平,确保路面完好、平整舒适、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普通国省道行驶质量指数(RQI)≥9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90,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9%以上;协调推进S229沂邳线费县段大修项目建设,提高通行能力。 牵头单位:县公路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提升安全水平。坚持公路安全动态管理,维修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范公路指路、警示标志,健全公路标志标线体系,整治平交道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加强桥梁动态监管,完成S229沂邳线祊河大桥改造,提升桥梁安全水平;实施G327国道与县城南外环交汇路口改造工程,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财政局 3.提升服务质量。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公路监控管理手段,加强动态信息发布,国省道重要节点路网监测实时覆盖率达到85%;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实施S231省道上冶至费县县城段排水沟疏通工程,推进G327国道原探沂收费处停车服务区建设,增强公路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 (二)提升公路治理能力 1.规范公路管理。理顺执法职责划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路产损坏赔偿费追偿率不低于90%,提升公路设施保护能力;加强路政管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强化超限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不超过0.5%,普通国省道超限车辆不超过2%;加快推进公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服务,加快全程网办步伐,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行政审批局、公路中心 2.优化通行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长距离拥堵事件发生;强化公路非标管理,完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中央隔离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彻底清理桥梁上下游3000米内采沙、桥下乱搭乱建和居住、经营、作业等行为,依法取缔在干线公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爆破作业及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场所。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三)提升公路路域环境 1.加强控制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达到“八个无”标准,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公路中心 2.穿城区路段、乡镇驻地路段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取缔沿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违法行为;对沿线厂矿企业等各类经营场所逐一核查清理,对无证经营和占压主路面、人行道经营的,予以清理取缔;对证照齐全、规范经营的,逐一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沿线城区、乡镇驻地和村居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做到沿路房屋建筑整齐划一;沿路建筑物外墙立面色调统一、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小广告;搞好绿化带、绿地景观维护、提升,做到无空白、无死株;合并减少与国省道连接的平交道口,有效分隔车道与人行道,确保交通安全、车辆停放有序;街道照明设施齐全完好,无破损的硬化路面,道路排水畅通、沟渠无污染水体。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乡规划中心、交警大队、公路中心、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3.美化沿线村庄环境。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集中整治公路两侧村庄环境,整治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废弃厂房和房屋,规范临街牌匾,做好路宅分家,全面清理沿途村庄垃圾、杂物,垃圾箱(桶)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畅通排水设施,美化路侧村居环境,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4.绿化美化沿线环境。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打造景观小品,提升绿化档次,按照“远乔、中灌、近花草”的原则,结合地形地貌特点,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景观亮点,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展现地域特色,美化行车环境;加强公路路肩边坡管护,对土路肩进行绿化补植,提高绿量,绿化植物保持整齐、协调、美观;在公路边沟外缘植树造林,形成绿色林带,实现公路沿线绿化林带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治理沿线环境污染。硬化平交路口道路,防止驶入车辆晴天带土、雨天带泥,有效降低路面污染和公路扬尘;对路侧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治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环境污染,清理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做到视觉舒适、环境整洁、生态和谐。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6.清理沿线广告牌匾。净化目视范围环境,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一律拆除;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确保无落地广告、无房顶广告、无灯箱广告、无破旧广告牌匾;同一建筑、同一路段广告牌匾,要统一规划、统一安装,确保上下高度一致、规格整齐划一;及时规范、整理、修缮依法设立的广告牌匾,做到整齐美观、视觉良好。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路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4月下旬至9月底)。根据工作标准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负责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路域环境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倒排工期,负责相应工作指导和推进;各乡镇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实施辖区活动开展。6月初前要初见成效,7月底前要基本达到标准要求,9月底前要完成巩固提升。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0年10月)。县工作专班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和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公路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推进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施工图、时间表,并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财政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要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注重宣传先进典型经验,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评估。工作专班将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通报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成效,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推进快、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整体效果,在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中失分较多的责任单位公开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孔德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王献德 县一中党委书记 副主任:刘宝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剑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东升 县公路中心主任 成员:王淑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庆金 县住建局副局长 石俊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新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青山 县市场监管局副科级干部 闫久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闵繁华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赵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三级警长 惠京山 县交警大队交通秩序中队中队长 刘加超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公路工程处党支部书记 张腾 县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清峰 县公路中心副主任 闵召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栗行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顾留国 费城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 侯庆波 梁邱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强 石井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杨宇 新庄镇党委委员、政协工作室主任 王立伟 马庄镇副镇长 曹庆栋 探沂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县派第一书记工作探沂镇大组长 王恩海 大田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巩加国 上冶镇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路中心,张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腾、林清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路域环境整治组和公路设施整治组。林清峰同志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县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钱永德同志兼任路域环境整治组组长,县公路中心养护科科长曹福荣同志兼任公路基础设施整治组组长。各组成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结束后,专班职责、办公室自行撤销。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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