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020-07-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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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费政字〔2020〕46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19〕19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夜间经济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特色化城市功能,依托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鼓励业态多元化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夜间经济载体,有效提升城市开放活跃度,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游客和社区居民参与的原则,由政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引进培育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拉动和市场运作,将“夜经济”打造成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尊重和利用城区已有消费业态和布局,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牌优先、示范引导,建立灵活高效的服务机制,规范管理和配套保障,为夜间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按照“让城市亮起来、让市民动起来、让消费火起来”的工作思路,以凸显“千年古县”“鄪国古城”风貌和特色、提升城市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促进城区经济繁荣为目标,围绕食、购、娱、游等夜间消费活动,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建设、龙头带动等形式,整合商业、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城市管理等各种资源,推动产、商、文、旅、教、体等深度融合发展,经过3至5年努力,全县发展形成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夜间经济试点街区 1.打造银杏金街夜间消费集聚区。2020年,依托胜利街、银杏金街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该片区北至建设路,南至自由路,西至钟山路,东至和平路。包括东方大悦城、国际商贸城、百成汇购物广场、银丰商场、银杏金街等21处规模以上零售网点(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的网点),营业面积约16万平方米。通过完善夜游基础设施、亮化美化夜游环境、发展夜游特色餐饮、调整夜间消费业态,全面提升夜间文旅消费服务水平,营造“主客共享”的优质夜间文旅消费环境,形成集购物、美食、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夜购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旅集团,费城街道) 2.打造红云小镇夜间休闲集聚区。2021-2022年,依托鄪国古城、中华奇石城、红云小镇、银光文创园打造夜间文旅休闲集聚区。该片区位于327国道以北,234省道两侧,总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在原有景区基础上进行综合提升,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创新观光游览、深度体验等方式,实现产品由观光向深度体验过渡,打造成为省内乃至国内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旅集团、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费城街道) 3.打造温凉河沿岸文旅体验集聚区。2022-2024年,以颜真卿公园、温凉河沿岸、蓝色港湾为中心,打造温凉河夜间文旅体验集聚区。该片区北至温和巷沿街、南至颜真卿公园、东至滨河东岸、西至和平路,涵盖蓝色港湾广场、颜真卿公园、滨河及沿岸、东周街、新华书店、城市会客厅、城市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等。以“商业+文化+体育+旅游”为发展模式,兼顾全民消费、全龄消费、全时段消费,打造集科普教育、文化体验、休闲娱乐、运动健身、住宿餐饮为一体的温凉河夜间文旅体验集聚区。(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旅集团,费城街道) 4.打造利山涧田园休闲集聚区。2022-2024年,以费城街道南坡村为核心、以温凉河为轴心,依托利山涧、温河谷地及南坡村农田,打造以沂蒙古村落文化体验、温河谷地休闲度假、现代农庄康体养生为特色的综合空间。凸显“宜居宜游、最美田园”的定位,形成生态观光、民俗体验、特色美食、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夜间休闲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集团,费城街道)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依托试点街区和景区,着力打造以夜食、夜购、夜娱、夜学、夜健、夜宿为特色的夜间经济六大品牌,实现夜间经济“亮起来”,文旅消费“火起来”。 1.夜食。依托银杏金街、红云小镇美食古街、护城河北岸美食街、银丰商场南门美食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开展如“到费县不得不品尝的特色美食”类评选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家乡菜特色餐饮企业、费县地方名小吃品牌店。组织举办“伏羊节”“啤酒节”等类似美食节、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美食名店评选,不断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提升餐饮业品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旅集团,费城街道) 2.夜购。推动商业超市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推动购物内容本地化,增设“费县有礼”精品特色商品直营店;鼓励商超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鼓励引入深夜购物、购物嘉年华、创意集市等多形式消费活动、体验业态,繁荣夜游购物时尚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集团,费城街道) 3.夜娱。积极组织中心商业街区重点景区和公共场馆,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夜间1-2小时开放时间。东方购物广场、蓝色港湾、国际商贸城、百成汇购物广场布局增加儿童乐园、电玩城、DIY吧、主题酒吧、深夜食堂、精品餐厅、音乐茶座等。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演艺活动、民俗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鼓励景区开展主题音乐节、电影狂欢夜、啤酒节、美食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组织、创作、引进一批旅游实景演艺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费城街道) 4.夜健。鼓励文体中心、体育健身运营机构开展夜间消费惠民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迷你马拉松、健步走、广场舞等夜间体育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费城街道) 5.夜学。鼓励举办以夜学为主题的相关主题活动,开放费县科技馆、博物馆、文化书屋、展览馆、新华书店等文化设施,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有效利用颜真卿书圣文化节,开展夜间文化活动,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我们读书吧”等夜间体验项目。同时完善周边餐饮、便利店配套,搭建夜学消费圈。(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费城街道) 6.夜宿。鼓励引导特色夜宿产品,有效延长夜间消费时间,强化本地化主题文化与住宿产品结合,深度延长夜间消费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在中华奇石城、红云小镇、鄪国古城、利山涧景区引进精品主题化民宿、品牌酒店,积极培育IP文化酒店。推动中心商业街区星级品质酒店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费城街道) (三)完善夜间经济配套措施 1.编制夜游经济发展规划。根据费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夜游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明确夜间经济发展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文旅集团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建设。(责任单位:县文旅集团) 2.畅通夜间经济交通出行。延长公交车夜间运营时间,周末节假日探索推出零时公交,开通串联县城中心主要路段、主要集中区域、主要景区、青岛理工大学的定制公交。支持公交集团推出定制夜游车辆,有效满足市民夜间消费多元出行需求。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对三个试点区域的夜间车辆配备。增设优化中心商业街区停车位、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创新夜间经济监管模式 1.引导各类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方面统一标准,常态化开展标杆夜市创建活动。支持全县范围内的加工企业、文创企业,在夜生活集聚区布局设点。在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等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2.建立夜间经济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在商超、商圈、廊带、夜市等相应区域,明确标识相关举报投诉电话,为夜间经济提供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纠纷调解等服务保障。支持成立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建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联盟,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完善夜间经济公共服务 1.以建设智慧城市为依托,提升夜生活集聚区的免费WIFI覆盖率。布局建设5G基站时,优先考虑商圈、示范区、集聚带、景区等夜间消费人流密集区域需求。围绕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垃圾处理、油烟处理、公厕建设等方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跟进服务。对夜间经济集聚区域,适当延长景观灯光时间,周末节假日进一步延长时间。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科学精准提出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优化措施。联合百度地图等推出夜间经济版本吃喝娱乐购攻略图,自动显示营业时间、特色介绍、大众评价、监管信息等内容。(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 2.依托信用体系建设,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收费以及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押金。鼓励引导酒店、景区、场馆等经营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出延时营业、定时抽奖免单、随机消费抽奖、停车免费、货真价实优惠券等公共服务。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药店、餐饮饭店建设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 3.对县政府确定的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特色商业街区和夜市,金融机构应优先安装银行卡和移动支付受理机具,积极开展扫码、刷卡等移动支付便民惠民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包括消费金融在内的金融服务新模式,促进信用消费。(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 三、组织保障 1.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构筑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统筹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等) 2.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财政补助,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支持运营商集中结算、统一核算,对纳入统计部门“四上”企业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强化规范管理。构建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营商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完善食品安全、市容秩序、卫生、质检、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提升夜间经济发展的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费城街道) 4.营造浓厚氛围。鼓励企业开展各种夜间促销活动,构建多种网络营销渠道,实现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旅游营销,营造健康夜间消费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费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费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费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为加快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全方位打造费县夜间经济新亮点,经研究,成立费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组长:谭成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均营县发改局局长 范博县商务局局长 闫国玲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米婷婷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王淑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甄庆斌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庆金县住建局副局长 宋绍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廉涛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副局长 邵明武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青山县市场监管局副科级干部 卢宝龙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闫久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闵繁华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赵锴县润蒙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丽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穆童县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 李连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兵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雨涵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军德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德宝费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日常工作,周均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研究解决夜间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领导小组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并抓好工作落实。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查看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负责会议议题记录、汇总、整理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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