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宫松章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 ||||||||||||||||||||||||
2020-10-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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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省派探沂镇 乡村振兴服务队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宫松章等10名同志 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费政发〔2020〕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宫松章等10名省直机关干部到我县任职,宫松章同志挂职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队长,其余9名同志任职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任职以来,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目标,在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积极发挥帮带作用,团结带领帮包片区干部群众,不畏艰苦、不怕困难,真蹲实驻、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协助我县成功申报省级专业化工园区,协助联亿集团年产200万吨UFC项目成功申报2020年省重大建设项目;助力探沂镇建立镇级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帮助策划金星砚特色产业和岐山寺旅游资源建设文化休闲旅游项目;指导费县总结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县300多个村建设了实践站;推动探沂镇村公交与城市公交对接并顺利通车。两年来,省直选派费县机关干部以实际行动和良好作风,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办成了一大批实事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誉,也为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选派到基层任职的机关干部树立了榜样。 鉴于省直选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及县域、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宫松章等10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各位任职干部继续关心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支持费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选派干部要以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拼搏奉献,为全县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费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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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派探沂镇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名单.docx】 附件【省直选派费县机关干部个人三等功人员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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