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淑涛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19-02-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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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王淑涛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淑涛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 波为县金融办主任; 刘 畅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王淑涛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王 波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 畅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耀洲的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承东的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成立的朱田镇副乡级干部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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