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报 | ||||||||||||||||||||||||
2019-05-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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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报 费政发〔20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在5月4日调研活动和5月5日县长周例会上,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张钰同志明确提出,要努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制度化、专业化、法治化、常态化方向发展,把过去一段时间内采取的一系列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固化下来,上升到制度层,引领该项工作走上部门专业负责、法治手段处置、常态长效的健康发展之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班人在陈士文同志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四化”要求,建立1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帮包71处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制度和线索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市政工地“8个100%”和拆迁工地“7个100%”标准要求;成立扬尘治理专项狙击小分队不间断、无缝隙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倒逼工作落实;实行37名扬尘治理监督员对49处建筑施工网格进行常态化监管。这些工作措施,有担当有实招有进展,体现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较强的大局意识、严实作风和执行力。 为表扬先进,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激情,县政府决定给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表扬。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榜样,唤醒内心自觉,强化担当精神,提升主责意识,雷厉风行抓工作,快速行动促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费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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