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
2019-04-11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费政办字〔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农村用水方便程度,推进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确保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按照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护”的工作思路,集中利用两年时间,采取新建、改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措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整体提升,健全完善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水源安全体系,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专业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体系,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监管体系等五大体系,切实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确保“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用水安全。 二、重点任务及资金来源 (一)2019年1月—3月启动规划和方案编制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全县统筹,从水源、水厂、管网、用水户、管理体制等方面编制建设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规划要按照“平原区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供水,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丘陵区坚持能连则连、能并则并,实现规模供水条件下的户户通;偏远山区确因地形等因素只能单村供水无法入户的,要在水质合格、水量可靠的基础上实现定点供水”标准,采取新建、改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措施,扩大供水工程覆盖范围,提升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尽量不采用单村供水形式。农村供水要达到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卫健委要求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四项标准。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将供水管网沿线的工业企业和村居纳入供水范围,同步封停未经批准的取水设施。 (二)2019年需完成的任务 1.村级通水入户方面: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工作重点村通水入户;未建设自来水工程和原有工程报废的村通水入户;主管道到村头的村通水入户;采用供水点供水的村通水入户。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运行不正常的工程提升改造达标;无水处理设施的村配套水处理设施;供水水质不达标的村更换水处理设施或置换水源;利用书房水库、钓鱼台水库作为水源新建梁邱水厂一处;提升改造马庄水库水厂、上冶水库水厂和龙王口水库水厂;农村饮用水水质水厂自我检测全覆盖。 3.建立工作机制方面:实施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建立水质监测和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实现水质水厂自我监测常态化。 (三)2020年需完成的任务 2019年工程收尾、审计验收、档案整理、迎接检查考核、竣工验收、资产评估移交等工作。 (四)资金来源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依托费县和源水务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采取银行贷款等方式;争取上级扶持或国债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块用于农田水利的资金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3月-2019年4月) 1.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办公室,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水利、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 2.编制总体规划。从水源、水厂、管网、用水户、管理体制等方面统筹规划,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同意。 3.编制实施方案。对市政府审定同意的规划进一步细化完善,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由县政府批复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2月) 1.县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依托费县自来水公司(费县和源水务有限公司,下同),负责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运营管理。(2019年4月底前完成) 2.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要求,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负责城乡供水运行管理,原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经第三方中介公司进行评估后,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县自来水公司,个人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补偿后退出承包管理或以入股形式参与管理。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推进改革。在工程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方面,梳理、明确和落实各类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并做好资产登记、评估、移交,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流失。(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全面组织实施。严格“四制”管理,合理制定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严格第三方检测,严把质量关,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组织水利、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农村饮水自备井和各类取用水单位自备井逐步封停,禁止私自采取地下水,全部纳入工程供水范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验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建设单位初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县级验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县级验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迎接省市验收评估。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和县区工作进行评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1.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负责项目占迁补偿、施工协调、为供水企业搞好服务等;2.发改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指导协调,制定农村供水价格,研究保底水量、阶梯水价等政策;3.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资金整合筹措、协调、监督和绩效管理等;4.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规划、技术审查等,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监督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5.住建部门负责理顺城乡供水体制,扎实推进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组织县自来水公司统筹推进城乡供水管理、运营服务一体化;6.卫健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达标;7.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环境监管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8.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及时协调办理用地手续;9.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工程管网穿路的协调工作;10.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11.供电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用电配套,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用电优惠政策的执行;12.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审计监督。 (二)建立推进机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工作机制,负责对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协调推进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周调度、周通报”。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民生事项,并列入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三)强化运行管护。饮水工程管护是工程长效运行的关键,要做好攻坚行动实施工程的验收、登记、移交。加大饮水工程运行管护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健全饮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饮水工程维修、农村水管员待遇等保障资金,实现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附件: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邵长满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齐可营 县许家崖水库管理处党委书记 成员:周均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士文 县住建局局长 唐恺 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胜 县税务局局长 张学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忠海 县审计局局长 田勇 县环保局局长 王瑞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医管办(医改办)主任 石增辉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贾剑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永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庆秋 县水利局局长 孔涛 县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王伟 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李伟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潘振合 费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松峰 朱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金山 梁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斌 石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袁强 新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茂学 马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戚万军 探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啸霄 胡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贾俊博 薛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贵宝 东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兆龙 大田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剑 上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项目规划、资金、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推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的具体开展。齐可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庆秋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辉、刘立新、闫勋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规划建设组、资金运筹组、工程运管组等4个组。攻坚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