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八项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8-12-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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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八项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8〕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费县八项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费县八项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临政字〔2017〕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聚焦我县社区门诊设立、新开办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设立、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幼儿园设立、酒店和餐饮企业设立、养老机构设立、新生儿落户参加医保、殡葬改革等八类民生事项,以“整链条”办理为抓手,通过“一窗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办理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多件事”,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适用范围 社区门诊设立“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个体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新开办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设立“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药店营业执照设立登记、预防性健康体检等。 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 幼儿园设立“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审核、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审核、登记注册合格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备案。 酒店和餐饮企业设立“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税务信息补录、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办理、餐饮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门店广告设置备案。 养老机构设立“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环保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 新生儿落户、参加医保联合告知涉及事项: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参加医保、出生证明。 殡葬改革“整链条”办理涉及事项:开具死亡证明、火化单、销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三、办理流程 (一)综合受理。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填写相应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申请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材料。 (二)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内部流转,按照材料类别将各部门所需的要件,分别流转至各相关部门后台,各部门后台接收到流转的申请材料同步启动审批。对前一环节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置环节采取容缺受理,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统一出件。各相关部门接到综合窗口流转的申请材料后,按时办结相关事项,同时将办理结果同步反馈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告知申请人。 四、责任分工 (一)社区门诊设立“整链条”办理 由县卫计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的办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营利性社区门诊的个体经营执照设立登记;县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社区门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二)新开办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设立 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县食药监局负责新开办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的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药店经营执照设立登记;县卫计局负责协调疾控中心及时完成预防性健康体检。 (三)住房公积金事项 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需县民政、人社、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核实的事项,经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部门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部门提供的查询端口查询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复核通过后,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等程序;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向受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办妥抵押担保手续2个工作日内,委托银行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公积金提取办理复审通过后,开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受托银行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公积金缴存、提取需当场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需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工作,重点对购房真实性、购房意图、还款能力、信用情况、保证人保证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 (四)幼儿园设立 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县消防大队负责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县公安局负责出具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证明;县卫计局依法确定专业机构负责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县食药监局负责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县住建局负责审核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县房管局负责审核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同意批准,对批准设立的,核发《登记注册合格证》,对民办幼儿园另外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县编办负责对公办幼儿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县民政局负责对非营利性幼儿园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营利性幼儿园办理营业执照;县物价局负责根据幼儿园的性质和类别会同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给予制定或者备案。 (五)酒店和餐饮企业设立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会同县税务局完成税务信息补录;县食药监局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县卫计局负责办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县消防大队负责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出具合格证;县环保局负责餐饮行业环保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养老机构设立 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推广落实。县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营业执照办理;县卫计局负责健康证明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县食药监局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县消防大队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办理;县环保局负责审查环评报告。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消防大队、环保局、食药监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 (七)新生儿落户、参加医保联合告知 由县卫计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推广落实。县卫计局负责协调公安局、人社局,汇总新生儿落户、参加医保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地点等相关信息,制作新生儿落户、参加医保明白纸,发放给全县具有接生资质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负责将明白纸摆放于产科护士站等位置,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规模较大医院应制作制度牌,实行制度上墙。 (八)殡葬改革“整链条” 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该事项推广落实。县民政局负责开具火化证,县公安局负则办理销户等,县人社局负责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五、实施步骤 (一)指南编制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0日)。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将多个服务指南优化为一个服务指南,多个申请表格合并到一个申请表,多个咨询电话整合为一个号码,精简重复的申请材料,梳理各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分类编制“整链条”办理服务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服务指南印制成册,摆放在各相关部门窗口及中心显著位置供群众查阅。 (二)制定机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绘制各“整链条”办理事项流程图,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办理实施的内部流转程序,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明确受理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使事项前后一致、有人办理。 (三)实施运行阶段(2019年1月1日起)。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指导相关服务窗口采取“一窗受理、多向流转、组合审批、证照同发”的并联审批模式,试运行“整链条”办理模式,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报告,综合调整逐步优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分管县领导为该项目牵头领导,实时召开会议,打通堵点、痛点、难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推行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创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县职能办要加强调度协调,各牵头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相应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健全推进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具体措施,不断完善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职能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定期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完善内部运行、限时承诺办结、受理公众投诉等方式,全程实时监控,及时统计分析,确保创新成果落到实处。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民生事项“整链条”办理的便利,为全面推行“整链条”办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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