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费县农业局农科所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 ||||||||||||||||||||||||
2018-07-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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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费县农业局农科所片区征收改造 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费政发〔2018〕17号 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费县农业局农科所片区内房屋建设时间较早,供气、供热、排污、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片区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该片区位于县职业中专以东,沂蒙路以西,育才第二小区以南,文明路以北,共涉及房屋72户,其中住宅房屋70户(合法住宅房屋66户),农业局下属单位2家(户),占地面积约42.06亩。目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已出具“三符合”证明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已将该项目纳入费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住建局已出具《关于费县农业局农科所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拟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审查意见书》,项目立项合规,程序正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条款规定,决定启动费县农业局农科所片区房屋征收程序,请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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