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18-08-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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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 工作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8〕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费县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费县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和《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28号)及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部署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12345”发展战略和“353”工作体系,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为契机,以医养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和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重点围绕医疗、养老、康复、体育、旅游、医药、食品、文化等领域,全力打造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中心提供品牌支撑,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100%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力争培育1—2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到2020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 到2022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全面覆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推广,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全面普及,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健康养老监测评估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养老等服务资源,在县人民医院设立全县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站,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重点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以健康评估为基础,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摸清县域内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谱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了解不同群体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管理、健康支持环境建设的个性化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健康分级情况,提供符合需求的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老龄办、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二)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五保障:一个常见病、多发病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的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四优先: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四重点: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医保基金做好签约服务费配套支持,物价部门做好收费标准的审批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物价局、民政局) 二是开展居家医疗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完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服务内容,制定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研究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监护制度,建立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结合职工长期护理险制度,推进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使90%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时能够享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居家养老人员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其远程医疗、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 三是强化社区医疗养老服务功能。以县、乡两级优质医疗资源为技术支撑,以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依托,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打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平台。统筹规划,增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养老机构,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院、敬老院等的协作,建立医养联合体。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助老服务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实时、便捷、高效、优惠的生活照料、临时托管、精神抚慰、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完善社区医养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新建社区应合并设置养老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卫计局、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残联、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四是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建设。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安宁疗护中心)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五是抓好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建设。支持县内二级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一批乡镇卫生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积极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和康复治疗服务,在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病区,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和开展义诊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 六是深入推进机构医养结合。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标准规范,健全医养结合机构认定标准。完善不同类型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审批、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建立医养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要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等服务,并优先安排住院。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鼓励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招商局、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中医药特色养老养生服务 一是鼓励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县中医医院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争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二是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三是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把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方法,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项目建设,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适合老年人的中医传统运动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体育局、食药监局) (四)促进相关产业医养结合 一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旅游”。充分利用我县自然环境、人文名胜、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优势,开发适合老年人融“医、食、养、游”为一体的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县旅发委) 二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体育”。建设一批老年健身场所设施,推广科学适宜的健身娱乐项目,鼓励使用老年体育运动用品、运动健康监测产品、运动损伤治疗产品和智能健身器材。在老年人中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提供简便易行的运动处方,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的科学性。 (责任单位:县体育局) 三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要坚持“食养结合”,推广应用中医药膳。鼓励研发药食同源产品,推进药食同源产业转型升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依托餐厅推出一批具有季节时令和适用于老年人群的药膳配方,并通过中医临床医师应用于老年患者。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计局) 四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企业”。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加快推动新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道地药材种植生态园区,发展医养健康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进一步带动县域经济增长,推动产业升级。重点支持新时代药业、恒欣药业、御华景宸等医药类企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朱田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发展“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 依托全县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指导、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老年人生活信息和医疗信息共享利用,做到急症早发现、早救治。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视频诊疗服务,探索可持续运营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在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动医疗服务。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环境,推广使用适用于医养结合服务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高性能微处理器和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更加便捷、精准、高效。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4月)。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情况、服务能力、服务需求等进行调查摸底,本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规划设计阶段(2018年5—6月)。根据《费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和调查摸底情况,按照每千名老人30—35张床位,优化统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科学合理布局,打造全县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 (三)启动试点阶段(2018年7—12月)。按照医养结合的模式要求,启动2—4个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试点单位,探索医养结合经验、做法及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2022年)。在扶持试点的基础上,再启动6个医养结合试点,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立足实际,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确保各种模式协调运行、互相配合,各项措施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将医养结合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县老龄、发改、规划、人社、财政、国土、物价、卫计、民政、体育、食药监、税务等部门及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支持发展医养结合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保险等,提升个人养老能力,降低机构经营风险。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纳入卫计部门的统一管理,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在县卫校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基地,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等执业技能认证工作,持证上岗。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业,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给予适当财政补助,吸引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到养老服务行业中。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政策落实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各类医养结合单位实施动态评估,完善奖惩机制。卫计、民政等部门要牵头做好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弘扬敬老、养老、孝老的儒家孝养文化,引导转变传统养老观念,鼓励失智、失能、部分失能老人进入医养结合机构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成年子女的指导培训,引导其履行赡养义务,提升照料技能,切实承担好照料责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打造费县医养结合服务品牌。 附件: 1.费县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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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费县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费县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docx】 附件【3.2018年费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目标任务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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