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费县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 ||||||||||||||||||||||||
2018-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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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费县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 清单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8〕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好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省政府职能办《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鲁职能办函〔2018〕19号)和市政府职能办《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临职能办函〔2018〕5号)要求,依据《临沂市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模板》和《临沂市县级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清单模板》,县政府组织对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共确定第二批县级“一次办好”办理项168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办理项129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办理项39项),形成了《费县第二批县级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费县第二批县级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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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费县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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