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
2018-01-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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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费政办发〔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在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强化我县公共创业服务功能,规范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精准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切实加强和加快推进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要按照统一机构设置、统一编制人员、统一工作职能、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备配置、统一标牌标识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底前,全县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实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能、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牌标识“六统一”,全县所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达标。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领导 一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把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加强和改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将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先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确保全县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年底前实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工作、制度“六到位”。 二是加强对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场所建设、队伍建设、资金落实、基础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服务好、群众满意、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社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创业服务平台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扎实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县委督考办要加大对工作的督查力度,明确工作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其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量,安排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要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积极争取失业保险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为推动就业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作。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县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推进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财政部门要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配合做好我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实现我县更高质量就业,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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