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18-03-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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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现将《费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费县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方案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按照临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沂市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临国土执监办字〔201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问题,科学准确评估管理秩序;依法依规实施约谈问责,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责任;评估基层日常监管和履职情况,推动执法监管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逐步扭转“先违法、后整改”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全县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职责分工。县政府采取警示约谈、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各乡镇(含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同)全面彻底整改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对各乡镇实地已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申请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与县国土资源局共同完成卫片数据的填报。 各乡镇对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县发改、财政、经信、住建、规划、环保、交通、水利、银监、供电等共同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共费县县委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意见》(费发〔2017〕19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履行共同监管责任,落实共同监管措施,有效制止、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各乡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组织制止和拆除、复耕工作;对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违法案件,依法、及时组织落实强制执行措施。 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国资等部门要落实《意见》精神,依据各自职能相互协助、配合和支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党纪政纪、刑事责任的,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二、工作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土地、矿产卫片图斑。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开展。2018年3月10日前,各乡镇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数据上报。3月15日前,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初报工作。3月2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数据。4月10日前,完成矿产卫片执法数据初报工作。4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上报矿产卫片执法数据。 (三)总结验收。5月10日前,完成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开展县级验收并总结上报情况。 (四)约谈问责。根据情况,适时向县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和警示约谈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全面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体系,明确共同责任部门(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建立共同监管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制,督促共同责任部门(单位)严格履行共同监管责任,依法、及时、有效地制止、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止、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早遏制国土资源违法态势。国土资源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搞好信息共享和衔接配合,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成效。 (二)提升查处整改实效。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评价卫片执法工作的第一标准。对违法用地,要做到罚没款收缴到位、拆除(复耕)到位、没收到位、党政纪或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完善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依规拆除(复耕),做到“三到位”(建筑物拆除到位、硬化地面破拆到位、建筑垃圾清理到位),全面消除违法状态。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立案率必须达到100%,履职到位率不得低于95%,不达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 (三)严格实施约谈问责。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意见》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乡镇纳入县级警示约谈范围,暂停相关审批事项,责令限期整改:一是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二是日常监管不力,致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且比例较高的。三是整改不积极不主动,违法状态消除不明显的。四是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实地已拆除、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治理等名义弄虚作假,瞒报违法占地、违法采矿问题的。五是立案率或结案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六是存在其他应当警示约谈情形的。应当实施约谈、问责的,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约谈、问责建议。 (四)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在县级验收前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对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视情况相应扣减用地计划指标,直至停止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并在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扣分。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丰富执法手段,创新工作方式,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和勘查开采行为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卫片执法验收。各乡镇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以及开展公开通报、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有关材料,于工作完成或启动程序后5日内,报县政府备案;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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