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
2017-09-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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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17〕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关于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市环保局2017年8月22日《关于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函》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依法依规对我县许家崖饮用水源地和温凉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确保2017年底相关环境问题全面得到解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按照部门职责和本方案内容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规范饮用水源地管理档案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许家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报批,建立隔离防护与保护综合措施 1.加快《费县许家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与规划报告》(报批稿)报批进度,申请上级部门尽快予以批复。(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加快实施费县许家崖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工程建设周期为2017-2019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及能力建设工程。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生态隔离(入库河流小流域治理)、隔离防护网、生态拦截带、跨库桥路污水收集及防侧翻措施及宣传警示标识;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林、植草修复、库滨带植物种植、人工湿地修复、生态清淤、及库滨以坝带路拦截保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建设智能监测系统一套。(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许家崖水库管理处) 3.编制应急预案。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完成后,立即开展编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专家库,提高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许家崖水库管理处) 4.彻底清除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责令有关乡镇、部门对饮用水源地周围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生活废水、围库叉养鱼、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等问题,加大清理力度,拆除违法建筑,划定禁养区,减少农药、化肥等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底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许家崖水库管理处、费城街道办事处、朱田镇政府、新庄镇政府、梁邱镇政府) 5.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批复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开展好省市要求的其它工作。根据省、市要求规范公开许家崖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及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完善水源地档案,同时配合省、市筹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许家崖水库管理处)。 (二)清除温凉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 清理一级保护区存在的洞天渔馆、竹林山庄2个违法项目,二级保护区存在的水上游乐项目、天一饭店2个违法项目。2017年底完成。(责任单位:费城街道办事处、许家崖水库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整改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要求,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治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整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整改项目逐一跟踪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核查销号”制度,跟踪检查整改进展,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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