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张锋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17-04-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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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张锋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 锋为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王庆东为县信访局局长; 任庆芳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文华为县防空办主任; 王合义为县商务局局长; 王 磊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超凡为县地震办主任。 免去: 任庆芳的县安监局主任科员职务; 郭文华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王合义的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职务; 王 磊的县环保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王超凡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朱德富的县地震办主任职务; 王进立的县防空办主任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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