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程杰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17-04-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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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程杰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程 杰为县镇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宝柱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大刚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伟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婧为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 翔为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艳龙为县侨务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庆勇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 程 杰的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刘宝柱的县侨务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大刚的县镇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伟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 婧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凡祥的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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