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记集体三等功的通报 | ||||||||||||||||||||||||
2016-02-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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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记集体三等功的通报 费政发〔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2015年,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国土资源局全年上报征收建设项目用地4820.37亩,创历史新高;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646.03亩,实现价款50983.57万元,政府收益20057.65万元;实现矿产资源价款6174万元。全年完成验收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用地复垦置换指标2617亩。争取上级土地整治、高标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无偿政策性资金5240万元;引进投资1亿元的山东昊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被评为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朱田镇崔家沟村异地搬迁工作经验被国土资源部宣传推广。 县环保局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工作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重点,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改善6.1%、10.3%、39.8%、15.5%。2015年度环境监察工作在全市位列第四。被评为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先进集体,我县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县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力赶超,为打造“一城五地”、建设富裕和谐生态费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费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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