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 ||||||||||||||||||||||||
2016-05-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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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费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费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生态费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和《临沂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费县地方史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实和拓展地方史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费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生态费县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史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深入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和教训,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一年一鉴、当年出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成方志馆,加强对镇村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工作任务 1.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和街镇村志编纂工作,贯彻实施齐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点校注释整理出版《费邑艺文存》、康熙《费县志》,出版《费县大事记》。 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的职责,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提升年鉴时效性,缩短出版周期,继续保持一年一鉴,实现当年出版,增强服务能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加速更新频率。建设“费县史志”微信平台,并做好维护和推广,为公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地情信息服务。 4.加强方志馆建设。实施精品工程,打造全省一流的方志馆。突出谱谍文化、孝廉文化、望族文化等内容,加快费县家谱、民间史料文物、史志工作者原始手稿的搜集整理力度,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开展数字化方志馆建设,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逐步实现方志馆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服务功能,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课题研究。 5.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加快修志成果转化,扩大方志文化影响。深入挖掘费县历史文化,推出《费县丘山》、《费县河流》、《费县金石》、《费县庙宇》、《费县圩子》、《幅军资料集》等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对石井镇苏鲁豫皖边区特委纪念馆进行改造提升,在马庄镇光山头村建设山东纵队费县第二大队暨临沂县委驻地旧址纪念馆,在费城街道利山涧村建设费县史志文化体验园。积极参与并主导镇志馆、村志馆的建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等史志法规规章,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体系建设,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保障志鉴质量。 (二)经费保障。将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史志经费与地方史志业务发展相适应。逐步改善工作条件,配备符合地方史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确保地方史志信息化与全县信息化建设同步。 (三)队伍保障。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地方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史志专家库,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本规划纲要由费县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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