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2016-08-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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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 费政办发〔201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费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上半年县政府对中国·费县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栏目进行了调整,为确保调整后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质量,现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保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服务服从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布信息,充分反映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解读重大政策,反映重要工作进展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成就、重要情况。 (二)以人为本,心系群众。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群众关心的信息,主动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创新,提高实效。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传播主流声音的政府网站集群。 (四)分工负责,合力共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首发、谁负责”,合理确定、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对跨部门的重要信息,由责任单位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供稿、发布、更新等工作。 二、保障责任分工 (一)新闻栏目 1.今日费县 由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更新,其中新闻图片及文字由各有关单位负责提供。 2.部门动态、乡镇工作 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更新。 3.视频新闻 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更新。 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更新,主要涉及交警、交通、公路、气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部门。 5.领导分工 由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负责更新所属板块。 (二)魅力费县 1.费县概况 由县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后台更新、提供地图。 2.费县经济 由县经信局、统计局、招商局负责后台更新。 3.费县旅游 由县旅游局负责后台更新。 4.费县特色 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旅游局共同负责更新。 5.美丽乡镇 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共同负责更新。 6.历史文化 由县史志办负责后台更新。 (三)政务公开栏目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年报 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公开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各自信息更新工作。 2.政务动态、公示公告 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后台及时更新。 3.政府文件、人事信息 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文字内容。 4.政府公开目录 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当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要点和考核指标统一设置栏目,由各乡镇(街道)、部门负责按照栏目规定要求保障内容,并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 (1)政府领导 领导简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 (2)人事信息 政府人事任免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与录取信息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3)政策文件 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更新。 (5)财政预算决算 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由县财政局负责更新。 (6)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月度统计信息、年度统计信息由县统计局负责更新。 政府工作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 (7)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更新。 (8)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更新。 (9)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公告、中标公告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更新。 (10)重点领域 重大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更新。 行政权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清单由县编办负责更新。 社会保险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土地征收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更新。 保障住房由县房管局负责更新。 财政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更新。 环境保护由县环保局负责更新。 安全生产由县安监局负责更新。 社会救助由县民政局负责更新。 食品药品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更新。 教育信息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医疗卫生由县卫计局负责更新。 (11)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目录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更新。 5.机构设置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公开栏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更新,目前没有公开栏目的单位要尽快申请增设栏目。公开类栏目原则上应包括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公示公告、文件通知、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等。 (四)网上办事 1.企业服务 财务事务由县财政局负责更新。 安全防护由县安监局负责更新。 城市交通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更新。 对外贸易由县商务局负责更新。 法律司法由县司法局负责更新。 工程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更新。 公安消防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更新。 环保绿化由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负责更新。 技术产品由县科技局、质监局负责更新。 检验检疫由县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更新。 教育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劳动保障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年检办理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商务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更新。 设立准营由县政府具有设立准营权限的部门负责更新。 土地房产由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更新。 文物管理、新闻出版由县文广新局负责更新。 知识产权由县科技局负责更新。 质量监督由县质监局负责更新。 资质认定由县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更新。 综合其他由县政府相关职能单位根据需要更新。 食品药品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更新。 2.居民服务 儿童服务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兵役服务由县民政局负责更新。 出境入境由县公安局负责更新。 交通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负责更新。 婚姻服务由县民政局负责更新。 公用事业由驻费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更新。 教育培训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金融税务由县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局负责更新。 就业求职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社会保障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社会救济由县民政局负责更新。 生育服务由县卫计局负责更新。 土地住房由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更新。 文化体育由县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体育局负责更新。 医疗保险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证件办理由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更新。 个体经营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3.投资服务 设立变更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进出口由县商务局、国税局负责更新。 项目审批由县发改局负责更新。 企业年检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行业准营由县政府具有准营准办职能部门负责更新。 签证申办由县公安局负责更新。 企业资质由县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更新。 金融税务由县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局负责更新。 企业注销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4.三农服务 农业由县农业局负责更新。 畜牧渔业由县畜牧兽医局、水产局负责更新。 林业由县林业局负责更新。 水利由县水利局负责更新。 科学服务由县科技局负责更新。 质量认证由县质监局负责更新。 惠农政策由县农业局负责更新。 农民由县农业局负责更新。 5.场景式服务 我要求学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户籍办理由县公安局负责更新。 我要就医由县卫计局负责更新。 我要经营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企业纳税由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更新。 企业年检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6.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包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教育收费、特殊教育、资助计划及奖学金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更新。 (2)社会保障包含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仲裁、劳动关系、社会保险、退休管理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更新。 (3)劳动就业包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劳动能力鉴定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民政局负责更新。 (4)医疗卫生包含专家信息、医疗机构信息、网上医疗服务、医疗费用信息、疾病防控信息、计划生育信息、职业健康信息、药品药店信息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卫计局负责更新。 (5)住房保障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房管局负责更新。 (6)证件办理中的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由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更新。 (7)公用事业 供水服务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更新。 供电服务由县供电公司负责更新。 燃气服务由县住建局负责更新。 供暖服务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更新。 邮政服务由县邮政公司负责更新。 通讯服务由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更新。 工商服务由县工商局负责更新。 三农服务由县农业局负责更新。 (8)经营纳税 金融税务由县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局负责更新。 (9)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由县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更新。 7.服务特殊人群 残疾人服务由县残联负责更新。 老年人服务由县老龄办负责更新。 儿童、学生服务由县教育局负责办理。 8.便民服务 公交线路情况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更新。 9.办件情况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更新。 (五)政民互动 1.互动公告 由县政府12345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更新。 2.部门信箱 由各受理单位具体负责。 3.信访投诉 由收到投诉举报的单位负责答复和内容提供,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更新。 4.12345热线 由县政府12345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更新。 5.在线访谈 由各单位负责提供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更新。 6.意见征集 由相关单位提供内容,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更新。各单位起草的、涉及公民和法人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措施、标准,或者编制相关规划、计划、方案、预案,在送县法制办审核前,将规范性文件草案报经领导审核后通过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7.在线调查 由有公布调查意向的单位负责提供内容,经领导审核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更新。 (六)专题栏目 1.国税营改增专题 由县国税局负责更新。 2.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 由县卫计局负责更新。 3.普法专题网站 由县司法局负责更新。 三、内容保障质量要求 (一)合法合规。各单位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要求,根据责任分工开展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应公开、尽公开。 (二)快速及时。总的要求是:坚持能快则快,在信息形成后第一时间发布和更新。 1.新闻动态类信息,有后台更新权限的单位要做到即时更新、当日更新,最迟不超过次日上午9点更新。负责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新闻图片、视频新闻信息的部门,要于新闻发生后的6小时内提供。 2.专题类信息中的工作动态要至少保证一周一更新,简报类信息要与本单位网站更新时间一致。 3.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栏目中的公示公告、文件通知、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统计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更新。 (三)真实准确。各单位发布、更新或提供的信息要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提高质量,确保不出现虚假信息、泄密信息,确保不出现政治错误、文字纰漏特别是错字错句。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网站是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建好用好网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富裕和谐生态费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督导,及时解决内容保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管同志和具体从事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如有人员更换,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保持工作连续性。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编辑、审核和发布机制,对报送和上传的信息严格把关。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网站和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每天上午、下午各浏览至少1次,每月全面监测至少1次,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要完善和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对内容保障工作出色的同志予以奖励,对工作出现纰漏的同志进行批评问责。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日常考核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的方式,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内容保障不力或本单位网站质量差的乡镇部门,将予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被县政府办公室每通报1次,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扣2分;对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以上或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3次以上的,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不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加强沟通。各单位具体从事内容保障工作的同志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加入微信交流群,第一时间接收通知,主动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县政府网站提出意见,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已有后台账号密码的单位仍使用原有的账号和密码,按照方案内容对所属权限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更新;账号密码丢失、遗忘或未开设后台管理权限的要及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解决,不需要后台报送的内容要通过互联网邮箱报送。 联系电话:5222111;联系人:王法伟 周建宇。 邮箱:dzzwzx@126.com 县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保障工作微信群:(请于7日内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并及时修改注明单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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