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张希竹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16-04-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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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张希竹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希竹为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志伟为费城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魏连田为朱田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王兆成为梁邱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庄秋雨为石井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孙宗辉为新庄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霍连永为马庄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王锡元为探沂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王德峰为胡阳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刘凯华为薛庄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闵祥华为南张庄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王 见为大田庄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柴士刚为上冶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张希竹的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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