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河北监管局:五措并举做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 | ||||||||||||||||||||||||
2021-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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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河北监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按照“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的要则,强化责任担当,适应监管方式新变革,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工作,为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效果提供有力支撑。 一、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准工作方向。河北监管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直达资金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将政治意识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直达资金机制由非常之举上升为制度安排的政治考量,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监管要求。系统梳理财政部和河北省关于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文件通知、工作举措,结合实际明确直达资金监管范围、内容、方式、成果利用等有关重点内容。将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管理、使用情况,对基本民生以及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保障情况等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积极谋划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河北监管局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指引,将直达资金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压实相关处室责任。坚持局务会制度,定期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及时掌握监管推进情况,指导、督促谋好抓实工作落实。 二、注重多方沟通协调,凝聚监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沟通汇报,畅通上传下达渠道。在按规定报送监管信息的基础上,主动沟通汇报监管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有关监管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明确重点关注内容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努力提高直达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前瞻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二是加强横向交流,深化监管合作。积极巩固深化与省级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将直达资金涉及的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全部纳入对口联系范围。对口处室之间加强工作会商和交流研讨,研究新形势,制定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共同推进直达资金监管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加强政策宣讲,聚焦基层一线。加强与基层财政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了解基层一线实际情况,将监管网络和监管重点“下沉”到市县及以下有关基层部门和单位,帮助解决基层在直达资金政策执行中面临的难题。 三、强化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监控融入日常。河北监管局切实将直达资金线上监控作为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化监管的有效举措,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业务流程,坚持线上线下两手抓,明确专人负责紧盯监控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监管。一是持续关注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业务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情况,确保源头数据精准衔接。督促相关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将直达资金信息及时准确地导入系统,正确标记直达资金标签,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二是用好系统预警功能,对于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第一时间提醒相关财政部门进行核实,并督促处理,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动态监控和现场监管发现的相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推动问题核实整改并做好风险提示。三是加强数据统计,开展横向、纵向比对,分析数据变化原因,持续关注重点项目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对有关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予以核实。 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监管调研紧密结合。认真分析研判监管数据,精准选取现场监管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现场监管。工作中重点关注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及时了解基层在落实直达机制中存在的困难、取得的成效以及有关工作建议。二是关注民生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实地走访查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精准开展重点监管。三是督促有关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为完善直达资金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强化宏观意识和大局观念,坚持把调研意识贯穿于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提高调研质量,积极建言献策。 五、实施全链条监管,推动绩效目标实现。以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为契机,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链条监管,覆盖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全过程。一是加强资金分配下达环节的监控。结合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预算执行重点监控等监管工作,推进直达资金全流程监管。二是推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重点关注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情况,紧盯支出进度和实际效果。三是聚焦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对直达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关注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情况,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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