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深化就地监管 切实推动直达机制落地见效 | ||||||||||||||||||||||||
2021-08-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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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严密的资金监管体系是促进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的重要保障。浙江监管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强化分析研判,核实疑点问题,加强政策指导,搭建沟通桥梁,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切实推动直达机制在浙江省落地见效。 一、强化分析研判,推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设。浙江监管局充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开展监管工作,重点监督资金是否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竿子插到底”,定期梳理分析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研判各项资金及各类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与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国库支付中心保持密切联络,重点关注预算下达、资金支付、项目库信息、惠企利民补贴发放、结转资金等数据,跟踪督促落实系统数据导入与修正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推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完整真实统一。 二、核实疑点问题,加强直达资金全链条监管。浙江监管局在开展日常监控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财政部交办的疑点信息核实任务,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比如,利用就地就近优势,成立专门工作组,引入工程类专家顾问,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等用于道路建设类项目的疑点支出信息、工程建设情况、PPP合同条款等,进行逐条核实与现场监管。对于发现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滞留资金、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要求立即纠偏整改,将违规拨付资金回收国库,提交整改报告,并持续跟踪实际整改情况。对于提供不实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的行为,要求当地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浙江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指导市县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中央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发现的问题,注重加强对2021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最新要求、《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宣讲,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政策贯彻执行力。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及时做好相关资金项目的执行、跟踪与反馈,要求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规范,力求直达机制在地方精准落地。 四、搭建沟通桥梁,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浙江监管局始终坚持“管”与“服”相结合,秉持以监管工作促进服务大局的意识,注重在直达资金日常监控过程中倾听基层真实声音,收集真实想法。同时,继续巩固深化与省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不断夯实、丰富联动方式,通过座谈、函告、抄送月报等方式交流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情况,明确阶段性监管重点,动态督促落实“省负总责”,指导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系统纠偏,为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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