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四项举措加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监管工作 | ||||||||||||||||||||||||
2021-07-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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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推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的决策部署,北京监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直达资金监管作为2021年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细,不断优化监控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联动协作、提高监管绩效,采取“四项举措”持续推进直达机制落地生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优化直达资金监控流程,夯实监管基础。针对财政直达资金民生性突出、支出时效性强等特点,北京监管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断优化监管流程。一是各处室设置专岗专人实时监控北京市直达资金相关数据,全面主动嵌入到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全过程。每日线上查看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跟踪预警信息处理,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纠错纠偏。二是全局按照地区、资金类别、直达项目等分类编制统计分析台账,通过数据比对,确定分类监控、项目监控、区域监控重点,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有针对性地选取重点事项开展督导。通过“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掌握北京市、区两级直达资金支出动态和特点,以实现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也实现了分阶段、分环节、分内容的重点监控,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二、采取“互联网+现场核查”方式,提高监管精准性。北京监管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灵活采用“互联网+现场核查”方式,建立月中、月末两次分析制度,结合分析结果开展现场重点核查,提升监管实效。月中进行动态分析,结合上月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对当月资金下达、分配、支出情况进行动态情况分析,并报送局领导、抄送相关业务处室。结合分析情况,综合选取资金规模大、支出进度慢、支付问题存疑事项、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情况开展现场重点核查。月末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资金监管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对直达资金系统反馈问题、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双回头看”。 三、锚定目标,持续跟进重点项目绩效监管。北京监管局围绕纳入直达机制的中央转移支付重点领域资金,开展非现场和现场绩效监管工作,重点对中央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使用效率情况进行核查调研,分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成因。重点开展了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项目的核查调研,并督促整改,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北京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转移支付重点项目支出常态化绩效监管工作,并及时督促北京市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突出直达资金使用重点,按照政策规定把财政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 四、加强联动协作,不断完善监管模式。北京监管局认真总结2020年直达资金联动监管成效,在2021年监管工作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与地方政府联动协作的监管格局。一是建立月度监管“双报告”制度。每月10日,将月度监管报告上报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通过“双报告”制度,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和建议,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与北京市财政局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及时传达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北京市财政局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在监管工作中,联合开展座谈分析、现场调查、重点项目核查等工作,查实问题,落实整改,形成监管联动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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