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 ||||||||||||||||||||||||
2021-06-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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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规模明显大于去年。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2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从四方面着力,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真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让资金更好发挥作用。 “今年前四个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良好。”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介绍,在今年2.8万亿元的财政直达资金中,超过90%的资金已下达到基层和使用单位,实际支出超过1万亿元,进度明显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许宏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从四方面着力,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一是加快资金下达落实。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地方对于资金的实际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测算审核,尽快将剩余资金下达到位。同时,督促地方加快资金分解细化进度,及时履行备案程序,尽早将资金下达到使用单位,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二是严格直达资金监管。财政部将与审计署、人民银行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动态跟踪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通报约谈制度,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问责一起,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强化资金监测调度。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坚持直达资金单独调拨的有效做法。同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优化监控预警机制。 四是加强对地方督促指导。督促省级财政部门继续当好“过路财神”,加大财力下沉基层力度,引导地方在中央直达资金基础上因地制宜扩大当地直达资金的范围和规模。同时,密切跟踪直达机制实施进展,结合地方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有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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