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3年1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 ||||||||||||||||||||||||
2023-02-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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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我县细化举措从严管理、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实处。现将我县2023年1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安排64211.8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7063.41万元,地方对应安排资金17148.44万元,截止到1月31日已经全部分配完毕,分配进度100%。 直达资金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8239.85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5972万元。 共同财权转移支付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9378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1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58万元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68.78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87.9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256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7.7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281.4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25972万元主要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二、直达资金支付使用情况 由于直达资金系统2023年1月份需要结转2022年度余额,导致系统登录不上,没法操作。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许多单位代码改变,需要在直达资金系统中做对应改变与增减,所以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还没有完全对接成功。各方面原因导致截至2023年1月31日,我县直达资金支出总金额为0,支付进度为0%。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根据去年的直达资金工作经验,做好2023年度的直达资金工作,加强资金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到位,及时支付到受益对象,真正发挥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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