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3年3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 ||||||||||||||||||||||||
2023-04-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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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系统为支撑,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现将我县2023年3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县接收直达资金总额为88462.3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9061.71万元,地方直达资金19400.64万元。这些资金已经全部分配完毕,分配进度100 %。中央直达资金支付金额为31574.17万元,支付进度45.7%。 这些资金分为四个方面的资金:一是支持基层减税降费1089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9794.32万元,支付6175.08万元,支付率10.3%,一般转移支付29019万元,支付25972万元,支付率89.5%,专项转移支付95万元。 这些资金涉及以下方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857万元,支付金额为1619.85万元,支付进度为18.3%;优扶对象生活补助医疗补助4281.4万元,支付1257.15万元,支付率29.4%;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等3638万元,支付1580.20万元,支付率43.4%;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3577万元,支付695.7万元,支付率19.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49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安居性保障工程320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019万元,已支付25972万元,支付率89.5%。资金涉及多个方面,最大限度释放惠企利民红利。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力度,实时跟踪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到位,及时支付到受益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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