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3年5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 ||||||||||||||||||||||||
2023-06-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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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费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保民生支出,抓项目建设,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保障,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系统为支撑、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挂接、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现将我县2023年1-5月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安排102006.90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2242.61万元,地方直达资金19764.29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经全部分配完毕,分配进度100 %,支出挂接53086.92万元,支付率52%,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50891.87万元,支付率61.9%,地方直达资金支出2195.05万元,支付率11.1%。 中央直达资金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支持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0899万元,支付挂接率100%。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9300.61万元,挂接支付14020.87万元,支付率35.7%,一般性转移支付31948万元,挂接支付25972万元,支付率81.3%,专项转移支付95万元。 我县高度重视和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管理工作。日常做法是: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每天对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理,实现动态清零;对发现的未分配的直达资金及时与负责科室联系,督促科室及时分配下达;对于直达资金指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中已经支付的数据,及时同步到监控系统中。对于惠企利民项目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及时上传惠企利民明细表。确保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从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监控系统反映情况看,我县当前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政策落实到位没有偏差,无违规使用资金;无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违规拉高支出进度现象;没有将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脱离财政监管现象。无月底集中导入数据,我县的做法是每天登录直达资金挂接平台,同步支付到监控系统中;没有出现支付数据导入时间早于支付时间的问题。 全面梳理了2023年以来本地区直达资金及纳入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督范围的9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有疑点信息及要求整改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直达资金分配进度和支出进度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对资金规模大、工作推进慢的项目,要逐一研究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坚决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问题。同时对于钱不足的项目,及时筹集资金用于直达资金指标支付。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把资金支出关,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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