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3年7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 ||||||||||||||||||||||||
2023-08-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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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系统为支撑、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挂接、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现将我县2023年1-7月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安排126586.4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0484.79万元,地方直达资金36101.63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经全部分配完毕,分配进度100 %,支出挂接73840.7万元,支付率58.3%,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60433.09万元,支付率66.8%,地方直达资金支出13407.61万元,支付率37.1%。 中央直达资金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支持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0899万元,支付挂接率100%。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5689.6万元,挂接支付20844.45万元,支付率45.6%,一般性转移支付33801.19万元,挂接支付28689.63万元,支付率84.9%,专项转移支付95万元。 我县高度重视和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管理工作。日常做法是: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每天对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理,实现动态清零;对发现的未分配的直达资金及时与负责科室联系,督促科室及时分配下达;对于直达资金指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中已经支付的数据,及时同步的监控系统中。对于惠企业利民项目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及时上传惠企利民明细表。密切与审计署、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配合,动态跟踪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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