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3年10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 ||||||||||||||||||||||||
2023-11-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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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系统为支撑,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推动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现将我县2023年10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监控业务范围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县纳入财政直达资金台账管理的各级各类财政直达资金共146665.12万元。包括四个方面的转移支付: 一是支持基层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5793万元,已全部分配完毕,支付并挂接完毕。 二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1223.37万元,现已分配完毕,支付并挂接39558.93万元,支付率55.5%。 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49553.75万元,现已全部分配完毕,支付并挂接46518.14万元,支付率93.9%。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95万元,现已全部分配完毕,支付并挂接2.07万元,支付率2.2%。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接收分配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县共接收直达资金146665.1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06694.7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9970.33万元,已分配146665.12万元,分配进度100%。 二是直达资金支付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县共支付直达资金96978.14万元,支付进度66.1%。其中中央直达资金77956.23万元,支付进度73.1%,地方配套资金19021.91万元,支付进度48%。在预算一体化中已支付数据已全部同步导入监控系统并挂接到相应指标,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明细已经完成并导入监控系统。 (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直达资金工作。我县严格按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协调,依法合规拨付直达资金,着力提高资金执付效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直达资金使用。我县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直达资金台账,实时监管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接收、分配、下达、拨付、挂接、上传惠企利民明细。对于监控系统出现的预警及时处理,加以整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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