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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
2021-10-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gsj/2022-00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1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税务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规定,为落实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政策,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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