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2016年1—5月分以来,费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5起,立案查处55起。
现将1—5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费城食品站
法人代表:杨德民;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费县晟凯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满艳峰;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厂限制生产,并处罚款。
3、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建中;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费县探沂宏基新型建材厂
法人代表:陈建忠;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5、费县探沂玉田新型建筑材料厂:
法人代表:花玉田;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6、费县上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希尧;
违法行为:脱硫石膏废渣排入无防渗漏的坑内进行贮存、处置;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罚款,并移送公安。
7、费县上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希尧;
违法行为:烟尘浓度值超过执行标准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排放超标大气污染物),并处罚款。
8、费县探沂宏基新型建材厂
法人代表:陈建忠;
违法行为:将脱硫除尘废水、废渣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渗坑;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并移送公安。
9、临沂市宝印覆模纸厂
法人代表:李印传;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费县富翔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晓燕;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费县鲁翔沼气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王纪胜;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生产地点发生改变,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费县六和化海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矫健;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费县富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晓燕;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排放超标水污染物),并处罚款。
14、费县传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殷传顺;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临沂金宜家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相金;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6、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冬颇;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临沂市振声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阳声;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临沂优嘉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钱余忠;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9、费县丰顺胶厂
法人代表:丰培华;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临沂市振声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阳声;
违法行为: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费县丛成新型建材厂
法人代表:王如环;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排放超标大气污染物),并处罚款。
22、费县英汇万通多层板厂
法人代表:滕如宪;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23、费县英汇万通多层板厂
法人代表:滕如宪;
违法行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4、费县岭金木制品厂
法人代表:高德海;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5、费县浩鑫板材厂
法人代表:高勇;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6、费县天力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忠伦;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7、天津市华得利工贸有限公司费县建材分公司
法人代表:张德来;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28、费县探沂友诚嘉福板材厂
法人代表:谢兆杰;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9、费县福友伟木制品加工厂
法人代表:英晓贞;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0、临沂天元砖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尚江山;
违法行为:部分生产原料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1、费县楠江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建国;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2、费县正虔板材厂
法人代表:郑文;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3、临沂市曙光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宗山;
违法行为:建设地点、污染处理设施与环评不一致;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34、费县超越板厂
法人代表:卞伟;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35、费县超越板厂
法人代表:卞伟;
违法行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6、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金星;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7、费县正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桑兆峰;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8、临沂市东方福凯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凯;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9、山东驰丰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茂敬;
违法行为:造粒工序和托盘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0、费县淇凯纺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德文;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排放超标准水污染物),并处罚款。
41、临沂鲁银铝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光钊;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2、费县探沂镇污水处理厂
法人代表:田强;
违法行为: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3、光钰科技(临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俊仁;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4、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永杰;
违法行为:煤场未全覆盖,防风抑尘网未建设完成;
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5、山东省费县金泉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明然;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6、山东吉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兴正;
违法行为:将生产弱酸废水通过厂区排水沟内无防渗措施的渗坑渗漏;
处罚决定: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47、山东新天热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傅彬;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8、山东新天热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傅彬;
违法行为:外排废气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49、费县晟凯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满艳峰;
违法行为:外排废气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罚决定: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50、费县上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希尧;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1、费县金泓源热力供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纪平;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2、费县林翰肉鸡养殖场分场
法人代表:林翰;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3、费县金大丛安全防护用品厂
法人代表:吴远存;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54、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玄瑞利;
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55、费县兴超石灰厂
法人代表:李咏;
违法行为:部分原料及产品未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文明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银监局等部门。
费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