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1-10-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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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1〕7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18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21-7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基本情况如下: 该宗地位于费城街道蒙阳社区,东至青山路,南至文砚路,西至蒙阳社区土地,北至蒙阳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64051平方米, 按规划出让面积640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 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48039.30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122.70万元,出让土地总价格为48162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48162万元。 具体出让活动请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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