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费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2020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 ||||||||||||||||||||||||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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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费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2020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费政字〔2021〕78号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县2020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认真学习贯彻《费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2020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目标责任,深入研究分析,统筹谋划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治理能力、强化环境监管、营造宣传氛围,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21年1-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8,比去年同期(4.71)改善4.9%,全市综合排名第11名,九县排名第8名。PM2.5浓度40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175毫升/立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改善9.1%和6.4%;空气优良天数18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天。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我县考核断面2个,截至5月份,费县水环境质量指数5.31,全市综合排名第4名。三是土壤安全利用保持领先。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未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议事制度。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月29日,徐立峰同志主持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县委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听取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充实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力量。经第182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县生态环境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生态委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强化乡镇(街道)与部门属地责任落实。起草“保护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本年度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管地方管环保”的原则,强化各乡镇(街道,下同)和相关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形成“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 三、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一是开展三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散乱污、畜禽养殖和砂石开采三项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三个工作专班,持续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取缔散乱污企业122家,豁免提升企业33家;排查规模养殖户217户、专业养殖户1308户、散养户6254户,新建配建设施527户;取缔非法采矿20处,石子加工厂16处,立案查处21人,刑拘5人。二是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热线案件集中查处活动。成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热线案件办理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强化措施,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截至8月4日,市督察办交办费县的14批次86件涉环境类热线工单,已完成整改9批次74件。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行动。加大巡查、突查、夜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1-7月份,累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8家,罚款152.375万元。四是深入开展百名环保干部联系千家企业活动。抽调100名环保干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县116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结对帮扶,强化企业监管服务,助力企业整改提升,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做到无事不扰、轻微免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在线监测设备,强化日常监管。新上在线监测设备102套,对47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在线监测,实时监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截至目前,共监测出水质超标总小时数479小时,气体超标总小时数442小时,涉及企业52家,出具小时超标快报134份,数据异常说明134份,并及时上传平台销号。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192家办理排污许可的企业监测1次。建议依托雪亮工程平台对全县217个规模养殖场安装视频设备,在配建池安装高低限值自动报警装置。实时掌握养殖规模和排放情况。二是开展专项监测,精准发现问题。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使用无人机对梁邱镇钓鱼台、朱田镇龙王口和薛庄镇古城等3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超标问题进行了巡航监测,共发现问题17条。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对省控站点走航监测1次,委托山东华昊智能科技公司使用无人机和激光雷达,对省控站点实时监测2次,共发现问题26条;邀请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博士团队对臭氧成因和防治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增强治理效果。委托第三方对全县已建成的30处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技术检测,共发现问题115个,拟委托第三方维护后统一运营。 五、营造环保宣传氛围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环保举报热线,承诺“上午举报下午反馈,下午举报次日反馈”,以实干作风取信于民,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二是用好媒体宣传平台。每天更新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对县区新媒体矩阵考核中,我县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三;投入资金10万元,在和平路与建设路交汇处新建电子屏1块,不间断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三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低碳与梦同行”自行车骑行宣传活动。联合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摄影家协会等举办摄影、短视频大赛,累计收到各类投稿1700余份。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协调联动,加大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投入,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让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成为新常态。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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